公司沒有營運是否需要零申報?

香港的稅制完善且簡單,因此對於許多外國投資者來說,香港是一個極具吸引力的營商地區。在香港成立的每一間公司均需要向香港稅務局(IRD)提交年度利得稅報稅表(PTR)。

有不少公司會交由執業會計師審核稅務,編制審計報告並一併交予稅務局。

儘管香港稅制簡單,但凡談及到報稅,總會引申到許多相關問題,例如:

什麼是零稅率申報?

是否所有公司都適用零稅率申報?
沒有在香港開展業務活動的公司是否需要申報利得稅?

小貼士

什麼是零稅率申報「零申報」?

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,有利營商人士,使香港成為設立公司的理想地區。

而香港稅制之所以成功,亦有賴每位納稅人遵守制度,履行其報稅責任。

在香港,納稅人必須按時向香港稅務局(IRD)提交準確的報稅表。

若公司在稅務年度未有任何經營活動,就可進行「零申報」。然而,很多人對零申報都有誤解,誤以為這適用於沒有在香港營運的公司,以致遭受處罰及承受法律後果。

一般來說,若企業在稅務年度沒有開展任何業務,就可進行「零申報」。所謂業務開展指公司開始進行業務活動,例如與客戶交易。

如公司尚未開展任何業務活動,公司董事或秘書可進行「零申報」以聲明公司尚未開始業務。

另一方面,由於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,只對香港境內產生的利潤徵稅。

若公司在香港以外地區經營,可向稅務局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,若順利申請,將獲離岸免稅書以證明其離岸地位。

如何申請零稅率申報「零申報」?

如果公司尚未開始其業務活動,也沒有進行任何商業交易,則可以申請零稅率申報「零申報」。

除非公司處於休眠狀態,否則當公司開展業務活動時,就不能再進行零申報。要界定一個確切的業務開展日期不容易,但一般來說,開展日期為首次為客戶提供產品或服務而涉及金錢交易之日子。

因此,若公司沒有任何商業來往、交易紀錄,都可以進行「零申報」,向稅務局聲明企業為不活動公司。

進行「零申報」公司需要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沒有任何營業活動。

申請「零申報」的流程簡單,在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後,於截止日期前完成填交,進行「零申報」申請。一般來說,利得稅報稅表的截止日期取決於您如何設定財政年結日。

大多數香港公司將其財政年結日定在 12 月 31 日或 3 月 31 日。

收到報稅表一般有一個月時間填寫,進行「零申報」,如若時間不足夠,企業可向稅局要求延期提交,不過一般只限以網上進行報稅的小型公司及合夥企業。

提提大家,符合資格的離岸公司向稅務局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,然而很多人會將此與零申報混淆。

兩者不同之處在於,零申報適用於沒有任何商業往來的不活動公司。

而若要申請利得稅豁免,需要於提交審計報告及報稅表時同時提出。

另外,企業的第一個財政年度常為公司註冊成立日起計18個月。

公司需要定下一個財政年度結算日。例如,如果選擇3月31為財政年度結束日,那麼新的年度將由4月1日開始,至翌年3月31日結束。

所有財務報表必須在該財政年度內編制。 希望上文能令大家了解更多「零申報」,謹記別誤會零申報為任何免稅方式,尤其是沒有在香港開展業務的離岸公司,不要將離岸利得稅豁免與零申報混淆,否則可能會遭受嚴重的稅收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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